商标权转让需要做好什么准备?
商标权转让就是指生活中已经注册的商标将其所有权进行转让,早前只有成功注册的商标才可以办理转让手续,现在正在注册中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那么,商标权转让需要做好什么准备?
1、对商标权利状态的调查。这包括调查商标是否已经核准注册还是正在注册、商标使用权何时到期、商标是否已被撤消或已过续展期等等,只有查明沈阳商标注册的真实性以及其权力状态稳定性,才能进一步了解并决定是否展开商标交易。
2、对商标实际使用情况的调查。详细了解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有哪些、商标是否正在被许可、权利人是否已经超出核定使用的范围等等。另外,还需要知道商标的构成要素可能因作品的独创性而存在著作权,调查这些要素著作权是否也在商标权人手中,避免侵权事件的发生。
3、对商标可能存在风险的判断。了解对方是否有权处置商标权、商标注册在何地有效、甚至包括卖家拿出来交易的商标是否在注册类别、名称、图形等方面都一致等等。此外,还要注意类似商品都在使用同一个商标时,进行交易就不能分割让渡权利;而当原商标权利人在同一商品或服务选项上是有使用两个相似商标的话,也不能只买卖其中的一个商标。
沈阳商标注册对商品的品牌化进程发挥了推进作用,对企业树立形象也有重要的意义。以多年的商标注册代办经验来说,企业或个人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前应先设计商标,商标的名称可以独立注册,也可以组合注册。成功注册的商标在投入使用时,只要没有违反商标的使用规范,不同的商标是可以组合使用的。组合商标有别于单纯的文字商标、图形商标、英文商标及数字商标等,所谓“组合”,顾名思义,并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而是融合了其它单独商标的特色。因此,组合商标一直以来都受到商家的青睐,然而组合商标注册的成功申请并非一件容易的事。向您详细解释为什么注册商标都提倡进行多个单独商标注册,而不是直接申请组合商标注册。组合商标注册的弊端:
一、商标近似可能性高如果中文、英文、图形、数字等商标进行整体注册,这几个要素必须要同时通过商标局的审查,该商标在最终被审查中才被予以通过。如果有其中一方存在近似可能,商标则全部驳回,那么后续则可能进行驳回复审或者重新申请商标注册。组合商标注册的申请想要一次性成功通过的话,需要做到有个性,同时还要符合商标法规定使用的字符。
二、组合商标注册与使用的风险高在使用中,如果是将各要素分开注册的,既可以单独使用并注明注册标记;也可以组合在一起使用并注明注册标记。但是,组合后的商标不能改变原注册商标的核定内容,否则将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三、如果是将各要素组合在一起注册的,只能在整体使用时才能注明注册标记商标的要素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等,而组合商标注册只需要组合其中任意两种以上因素就可以。如果是组合注册的商标,那么在实际使用中只使用“图形+文字”或“图形+字母”,就会与《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标志有明显视觉差异,已经构成了一个新的商标。如在使用时再标注标记,就会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等相关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标志图形的,视为新商标的形成,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否则就构成商标使用不当,严重的话可能会被注销商标或遭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认为,如果不是只考虑经济情况,按照长远发展的眼光来看,商家应尽量分开进行商标注册。因为分别注册过的商标都具备法律效力,受法律的保护,在进行组合使用时属于多个商标的叠加,不用进行新商标的申请。
分开注册的成功率明显要高于组合商标注册,因为商标组合注册中因素较为复杂,容易出现近似商标,只要组合商标中的一方被否定,整个商标都会被判出局。分开注册商标被驳回的几率小于组合注册的,而且分开商标注册成功的话,商标使用的灵活性更强,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这是组合商标所不具备的特点。
商标法应当坚持保护沈阳商标注册不损害在先用户权利的原则。注册会导致恶意注册。在申请者中,有外国企业申请中国商标,有中国企业之间的申请,也有许多中国企业申请外国企业商标。从申请目的来看,有的申请后转让,获得高额转让费,有的申请后自用,在同类产品竞争中占据制高点,有的申请后不使用,只是为了保住自己的产品市场份额。我国已开始重视恶意申请的立法,但仍有不完善之处。
登记主义追求形式合理、效率高,忽视个人公平。但实用主义注重个人公平,缺乏效率,两者各有利弊。只有两者有机结合,才能达到效果。美国过去实行使用主义。1984年克罗克国家银行与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案后,美国于1988年通过了商标法修正案,对使用原则和注册原则进行了折衷。德国一直是一个登记国,但自1994年以来,德国在确认权利制度中采用了平行登记使用制度。美国和德国的立法实践给我们很好的启示和借鉴。为了有效遏制商标的恶意使用,中国商标法首先应当明确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优先权,或者以不正当手段登记他人使用的、有影响力的商标。
首先,要规范申请商标注册的主体。商标申请的主体限于实际使用或者打算使用商标的民事主体。其次,要明确商标申请文件的内容。在商标申请文件中,应当提供商标实际使用的有关证据或者商标使用意向书。明确规定以提供虚假的实际使用证据或者声明使用意图取得的商标注册无效。对类似商标的认定构成恶意申请。
如果申请商标与中国以前使用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申请人知道由于合同、业务联系、地理关系或与他人的其他关系而导致他人商标的存在,则不应注册。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一种复制他人注册的商标,具有很强的意义,对不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有一定的影响。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登记。只有将类似商标认定为恶意申请,实施跨类保护,才能限制商标注册,有效遏制恶意申请。
还是有很多的创业伙伴,想了解国外商标注册如何申请?注册国外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呢?关于国外商标注册申请的相关内容,顾问下面为申请人进行详细介绍。国外商标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一般有两种形式一个就是单一国家注册,就是一个国家一个国家的注册例如:我要到美国发展业务,就注册美国商标,英国发展就注册英国的商标,单一国家使用。如果要发展全球的业务,或者打造国际品牌就不合适了。单一国家注册,对本国商标的保护很到位,如果有时间,资金充足,一个国家一个国家的注册商标,无疑是最好的方法,但是,往往不符合实际情况。
一、国外商标注册费用还有一种注册国外商标的方法,用的比较多。时间费用相对比较低,就是马德里商标注册。通俗的讲就是可以在很多国家使用的一种注册方式。在成员国内都可以使用。注册国外商标很多人会认为很复杂,其实不是这样的,商标申请的步骤差不多,如果申请过国内的商标,会顺手很多,大致也就是那个流程,只不过是周期比较长。
二、国外商标注册流程是什么呢?基本流程:向申请国提出商标申请--发放受理通知书--商标审查--商标公告--商标管理部门通知领取注册证。若被驳或异议的将另行通知。国外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书件之后,登记申请日期,编定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单》。申请人接到《收费通知单》后,应尽快按数额缴纳。商标局只有收到足额汇款后,才会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果两个月之后,商标局仍未收到汇款,将会把申请文件及其他附件一并退还申请人,不再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除应缴纳一定数额的国际注册规费外,还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
三、国外商标注册的建议商标作为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企业必须具有主动注册涉外商标、商标先行的理念,这样才能在面对市场时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避免商标被抢注、不以高昂代价取回商标权、或是被迫重新打造新品牌。国外商标注册费用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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