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人如何克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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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人如何克服困难

作者:辽宁庆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13 08:52:08

随着全国政策的开放,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在创业,在这个经济迅速发展的年代,谁掌握了好的资源,谁就有了主动权。商标是公司的无形财产,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载体,所以在众多知识产权当中,商标,企业家们比较重视的知识产权之一。商标不仅仅是企业打造品牌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武器。近年来沈阳商标注册申请量呈暴增趋势上升,商标审查越来越严格,所以商标注册越来越难,那么商标注册这么难,商标注册申请人应该怎么办?注册公司平台小编告诉你!

1.商标名称多费心商标注册名字直接影响到该商标价值,所以,老板们在想商标的名字之时,最后要原创。并且要有自己公司的理念在其中提现。

2.商标查询不能少是查询的目的就是查查商标有没有违反商标法以及是否跟已注册的商标存在近似问题。以及看看商标有没有宗教色彩或者民族歧视问题。另外商标要具有显著性才可以通过审核。

3.驳回记得要复审驳回的原因可能是资料不全,材料不全,或者没有注意第二条中所说的,商标局可能会以该商标存在些许问题(商标缺乏显著性或存在近似商标等)而驳回该商标申请。针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商标注册申请人一定要仔细阅读清楚被驳回的原因,然后做好相应的驳回复审。

4.异议答辩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时,还可能会收到他人的异议申请,要求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宣告商标无效等。这时,注册商标人需要进行有针对性、有理有据的异议答辩以反驳异议理由。

依据《商标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作为财产客体的注册商标的性质应做如下理解:

(1)注册商标属非土地财产。

(2)注册商标可通过转让、遗嘱处置或法律的实施而传转,方式如同传转其他非土地财产一样,并可独立地如此传转或在与任何业务的商誉有关连的情况下如此传转。

(3)就某些货品或服务而进行沈阳商标注册的注册商标的转让或其他传转可以是局部的,也可以只限于就该等货品或服务中的某部分(而非全部)货品或服务而适用或就该商标的特定方式的使用或在特定地区的使用而适用。

(4)注册商标的转让或与注册商标有关的允许,须以书面做出并由转让人或由他人代其签署或由遗产代理人或由他人代其签署,否则即属无效。

(5)如转让人或遗产代理人属法团,则第(4)款关于转让或允许须经签署的规定可藉盖上该法团的印章而得以符合。

(6)本条适用于以抵押方式作出的转让,一如本条就任何其他转让而适用。

(7)注册商标可作为押记的标的,方式如同其他非土地财产作为押记的标的一样。

(8)本条例不得解释为影响作为任何业务的商誉一部分的未经商标注册的商标的转让或其他传转。

知识产权贯标对于企业有很多的好处,能够推动企业的自主创新,增强大家的知识产权意识,同时也可以让知识产权的管理更加系统化和规范化,在进行知识产权贯标的过程中,很多朋友有一些疑问,今天就给大家具体介绍下知识产权贯标常见问题有哪些。

1、知识产权贯标需要哪些资料?由于知识产权贯标是和其他的申报项目不同的,它需要的贯标材料是在项目进行的过程中获得的,是按照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获得的。这些材料通常包括公司现阶段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各个部门的制度和记录文件,以及公司部门的机构图等。

2、企业申请知识产权贯标后多长时间拿到证书?通常辅导的时间是在三个月到四个月之间,认证的周期在两个月左右,如果企业有特殊的要求的话,可以适当的压缩周期,这个需要各个部门的参与人员的高度配合。

3、知识产权贯标证书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证书的有效期是3年,每年都需要进行监督评审,在有效期满之前的三个月,要向相关的机构申请复审。

4、知识产权贯标对企业的要求很严格吗?有哪些具体的要求呢?目前的要求不是太严格,只需要满足几点就可以了,比如:建立了规范的体系,并运行3个月以上;完成了内部的审核和管理评审,有一名通过了培训考试的管理人员。在知识产权贯标的时候,大家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尽管可以提出来,如果企业比较忙的话,也可以让专门的代理公司帮助办理,这样的话,包含的费用就有贯标咨询服务费用,认证费用和审核人员的差旅费用等。

今天,小编想跟各位知己聊聊“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是广为相关公众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就像商标界的“白富美”,自带光环,总能吸引一票人的目光。

遥想当年,企业做广告的时候总喜欢把“中国驰名商标”几个字挂在嘴边,反复强调,唯恐消费者不知或忽视!当然,企业这么做是有原因的。当商标进化成驰名商标,就像开过外挂似的有了神助,不仅能增强消费者信心,还能扩大产品销量。这样的“法宝”自然被企业喜爱,热衷于挂在嘴边。

然而,不知各位知己有没有留意,现在已经没有企业在广告宣传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了。难道是“驰名商标”含金量下降,对消费者已无吸引力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企业之所以不再以“驰名商标”为宣传点进行宣传是因为新《商标法》的规定。2014年,《商标法》进行修订,新《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生产、经营者不能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商业活动中。违反此规定的,根据第五十三条,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驰名商标”的认定本是为了加强对较高知名度商标的保护,为了解决商标争议,规制“傍名牌”行为,并不是用来做宣传的。新《商标法》为了引导“驰名商标”回归设置之初的本意,故而对“驰名商标”的宣传和使用行为做了相关禁止性规定。

新《商标法》的规定毋庸置疑,对于企业来说,将“驰名商标”用于宣传只是发挥了它很小一部分作用罢了,“驰名商标”更重要的是其保护功能。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条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沈阳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众所周知,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能受到相关保护,其注册人拥有该注册商标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专用权。然而,经过认定的“驰名商标”即使未在中国注册也是可以得到法律保护,且不同于普通注册商标的是,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更广,是跨类别保护。

当然,“驰名商标”除了宣传作用、保护作用外,还有一项不容忽视的作用。让我们先来看几则新闻……

从上面的新闻可以看出,不同地区对企业认定驰名商标都给予了重金奖励及知识产权政策倾斜,以鼓励企业重视品牌,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对于小企业来说,这笔资金可以投入生产或科研之中,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同时,企业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广告、销售、税收、荣誉等方面的证明,这就需要企业各个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无形中提高企业各部门的商标意识,促进企业各部门沟通,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获得驰名商标认定对企业发展意义重大,如果您想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可以找标局进行帮忙。标局作为中国大型综合性科技服务云平台,构建了完整的知识产权生态圈,能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系统的知识产权解决方案,为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全程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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