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商标注册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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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标注册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作者:辽宁庆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13 08:33:33

沈阳商标注册是企业树立品牌、扩大市场的重要举措,企业要想长远发展,需要具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一些公司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时由于受专业知识的限制,对申请注册商标的流程及所需准备的材料并不熟悉,因此有很多公司会将商标注册委托给代理机构,但在选择代理机构时容易受“100%通过、免费注册商标”的广告语影响,从而掉进坑里。下面让为您讲解申请商标注册时有哪些雷区,又该如何避免这些情况的发生。

雷区一:忽略查询商标申请注册商标需按照流程进行,申请注册商标的前期工作是成功注册商标的重要环节。如果前期的准备工作没有做到位,其后期的申请时间也会受到影响,申请流程复杂,驳回复审难。商标申请顺利的情况下,一年的时间才能拿得到。但是中途一旦有什么问题,两三年的时间都有可能。所以,提醒您一定要重视查询商标,查询商标时建议您选择正规网站,目前可以在商标局或者网进行在线咨询。如果申请商标前未进行查询,导致您申请的商标已经被人注册,后续商标没有申请成功,这时候您只能尝尝功亏一篑的滋味了。

雷区二:轻信免费注册广告文字游戏类型的广告在任何行业都在“大放异彩”,在商标注册中也不例外,一些不正规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为了吸引大量客户的眼球,往往会采用“免费、100%”这样的词汇作为噱头,引君入瓮。首先,你自己就要学会拒绝这些词,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申请一个商标,商标局需要收官费,代理公司需要收服务费,这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由于商标申请过程比较复杂,所以拥有强大的法律顾问团队,完整的服务体系,以及收费标准透明的公司才是您的正确选择。一些不正规的商标代理机构,通过低价的渠道取了客户的信任之后,往往利用客户对商标注册的具体事宜不了解而巧设陷阱。

他们或是不查询商标近似情况,或是故意帮助客户取一个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商标名称,利用多种手段令商标注册没有通过商标局的审查,随后以商标存在驳回、异议等风险,巧立名目制造事端,或是趁机推销驳回复审等其他商标业务,或是以商标局名义虚构收费项目,通过各种陷阱诈取客户钱财,令企业及个人防不胜防,最终造成时间与金钱的双重损失。

对于纳税人而言,对于每个纳税身份有什么区别要了解清楚,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利益。然而很多公司由于缺少专业的报税人员,在这方面没有经验。有的时候为了一些报税的业务,它们还需要特地聘请代理记账公司帮忙,比如前海财务网这样的公司。它们会帮助你分析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为你选择何种纳税身份提供很好的建议。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这两种身份有什么区别。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首先在销售额上就有很大的不同。一般纳税人需要的是销售人在500万元以上,如果你没有达到这个条件的话,那么你只能选择另外一种身份了。这种条件的设置主要是为了划清两种的纳税能力,一般企业根本没有一般纳税人的能力。所以很多企业在初期就会选择后者。除了这个还需要对你的财务制度进行考核,看你是否具备充足的纳税能力。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企业该怎么选择纳税身份。这对于哪个企业都是个难题,因为两种身份都有自己的好处。对于你要如何选择,这就看你对于公司是否有足够的动力去经营好。你可以先尝试做小规模,等到了一定规模再转换也行。

产品想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卖到欧洲一些国家,是应该注册欧盟商标还是进行单独国家注册?两者之间有何不同?今天,我司顾问来谈谈他们的专业看法。首先,让我们看看欧盟商标注册有哪些好处:

1、欧盟商标注册对申请人无限制。欧盟商标注册的申请人不限于欧盟成员国的国民,其他如《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员国的国民也可提出申请;

2、欧盟商标注册费用低。只须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整个欧盟的二十八个成员国使用该注册商标。较之于在各个成员国分别提出申请,费用大幅度减少;

3、注册欧盟商标在欧盟成员国保持整体效力:申请人通过提交一份申请即可在欧盟28个成员国内得到对该商标的保护,无需再分别指定所希望得到保护的国家。共同体商标在任一成员国的使用将被视为在所有成员国的使用,即使商标只在一个国家使用,也不会因为没有在其他国家使用使该商标而遇到被撤销的危险;共同体商标的转让、变更或续展将在全部成员国范围内发生效力;

4、欧盟商标注册是双重保护原则,共同体注册商标不取代国家注册商标,国家注册商标与国际注册商标一样继续存在:(1)如果一个申请人向共同体申请注册商标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三个月内将共同体商标转换为在一个或几个国家的商标申请,其原申请日及优先日同样享受;(2)欧盟注册商标申请在共同体内部公告期间,共同体国家的在先权利人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国家在先的权利人在知道的情况下容忍在后的共同体注册商标连续使用五年,则就丧失了提出无效或反对使用的权利,两个商标共存,在同一地域内将会有两个不同的商标权人;

5、欧盟商标注册对申请语言没有限制,可使用任一共同体成员国的语言。申请人在申请的同时可以使用英语、法语、德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中的任意一种语言,作为他人异议、撤销或无效的语言;

6、欧盟商标注册对国内基础注册未做要求。

其次,欧盟商标注册也存在自身的一些不足:

1.欧盟商标注册对商标的显著性要求很高。28个成员国中只要有一个成员国中有人提出异议,且异议成立,将导致该注册被驳回。尽管该驳回商标可以转换为国家申请,且保留原申请日,但申请人须支付向每个国家的转换费用。如果商标的显著性不是很强,则不适合申请欧盟商标注册。

2.欧盟商标注册在内部市场协调局申请的时间较难确定。如果一切顺利,可能在一年内获得注册。但是,只要有异议,该商标就不能及时得到注册。解决异议需花费很长时间,通常是2年左右。最后,基于上述欧盟商标注册的利弊分析,我司建议,如果跨境电商卖家目标市场聚焦在某一个国家,如,则就是十分重要的国家,为保险起见,我们建议逐一申请与欧盟商标注册同步进行。

也就是说,在申请欧盟商标的同时,个别或部分欧盟成员国可以考虑再单独提出逐一申请。这并不产生冲突,反倒如果将来都注册成功了,在该国还有双重商标证书予以保护。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对于志在以自有品牌将产品打入欧盟市场的跨境电商卖家,商标注册是品牌营销的第一步。正所谓,知识产权保护好,跨境电商烦恼少。

注册商标常见问题有哪些?注册商标常见问题汇总,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下。

问题内容:书面情况下商标局会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注册商标?问题回答::使用注册商标,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四、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组织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问题内容: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怎么办?问题回答::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问题内容:违反商标有关规定注册的商标如何处理?问题回答: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问题内容: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如何处理?问题回答:已经注册的商标,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问题内容:以不正当手段缺的商标注册的行为有哪些?问题回答:

一、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者伪造申请书件及有关文件进行注册的;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复制、模仿、翻译等方式,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进行注册的;三、未经授权,代理人、代表人以其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四、侵犯他人合法的在线权利进行注册的;五、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属于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缺的商标注册行为。

问题内容:商标评审委员会如何处理商标争议申请?问题回答:商标评审委员会充分听取当事人双方的理由和事实,一句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定。争议理由成立,撤销被争议的商标;争议理由不能成立,维持被争议的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送达争议双方和商标局。撤销商标的,被争议人限期交回《商标注册证》,由商标局办理手续,并予以公告。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内容:申请商标争议评审程序是什么?问题回答:

一、申请人须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一式两份,提出争议理由。二、商标评审委员会将《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副本交被争议人,并限期答辩。答辩以书面形式进行。必要时,可以要求争议当事人双方公开答辩。

问题内容:申请商标争议的条件有哪些?问题回答:申请商标争议必须具有以下三个条件:

一、申请争议的人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而且商标标准注册的日期限于被争议人商标标准注册日期;二、争议的两个注册商标核定的商品必须是同种类似商品;三、争议的两个注册商标核准的图形、文字或其组合必须是相同或者近似的。

问题内容:什么是注册商标争议?问题回答:商标争议实质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争议,即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因两商标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商标争议的实质是争议人认为在后注册的商标,预期在先注册的商标权益发生冲突,即与其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或者已经在市场上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因而提出限制该商标使用商品范围或者撤销商标注册。

问题内容:哪些情形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登记应予以撤销、变更?问题回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登记:一、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二、发现有不予登记的原因的;三、质押合同无效的;四、双方当事人申请撤销的。申请人名称、地址发生变更及因主债权债务转移或其他原因发生质押权利转移的,应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变更登记、补充登记或重新登记。申请变更登记或补充登记,应当提交变更的证明和登记机关发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问题内容:商标专用权质押申请登记的时间和审查期限有什么要求?问题回答: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于订立书面协议之日起20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登记机关应予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上述登记条件的,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对出质人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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